第一章第二回流离失所
那一夜,万名金邦兵葬身桐峰镇外,南下的金邦军失去援军的支援,攻打北阁城失败,反遭汉兴国反守为攻,主力部队七万精兵,仅剩三万人狼狈逃离,迂回部队全军覆没,这一消息很快就在大陆三国之间家喻户晓,而整个汉兴国都为之一振。古国、金邦、汉兴已经几十年没有发生过战争,而如今金邦不宣而战,凭空挑起汉兴与金邦之间的战火又是为何?
此时的汉兴皇宫中,汉兴皇帝勃然大怒,紧急召集百官,商讨对金邦宣战一事。
“金邦国不守信约,残杀我汉兴百姓,此战决不可免!”汉兴皇帝华贵衣袖狠狠一甩,怒喝道。
“皇上,经昨夜一战,金邦元气大伤,倘若能乘胜追击,必能一举收复三座城。”
“微臣也赞同丞相的建议,金邦不宣而战,于理不合,昨夜一战,金邦迂回偷袭东阁城,反遭全歼,此举大涨我军士气。”
“说起昨天全歼金邦夜袭军的,可有哪位知道是哪位将军所为。”汉兴皇帝坐在龙椅上,身着华贵锦袍,目光热切地看着群臣。
“昨夜在名为桐峰的一个小镇上,有探子回报,有一个人手持古怪武器,孤身一人就全歼了金邦军。”
“哦?难道是九大派哪位高人拔刀相助?在这凡尘间,也仅有那些修行大派能有人有如此惊世骇俗的能力。”皇帝兴奋地站了起来,如果能得到九大派,哪怕其中一派相助,汉兴国势必能傲视金邦和西北的古国。
九大派多年不染尘世,自血玫瑰一死之后,九大派几乎全部销声匿迹,而原本九大派的出现就是受血玫瑰所影响。汉兴皇帝在龙台上左右踱步,似是思考着什么。
汉兴皇帝忽然抬起头来,目光灼热,一声令下,百官俯首恭听:“立刻派人想办法将那位高人请入宫中,一切要求,全部满足,不得怠慢。”
桐峰镇外,此刻已是尸横遍野,桐峰镇在大火中已经焚为灰烬,在整个小镇中百般寻觅,墨明却仍然没有找到一个活人,尸体大多烧成了焦,分辨不出模样。墨明手中仍旧抓着那被称为血玫瑰之刺地武器,身上的衣服已经浸透了血液,眼神空洞的墨明行走在灰烬中,昨夜一战,墨明终究还是暴露了自己,为了这群曾爱戴自己的人,墨明抛下了野心,将血玫瑰之刺锋芒毕露。
“本君,就是血玫瑰,本君乃是不死之躯!人人都以为血玫瑰已死,谁又会知道,我最神秘的东西不是血玫瑰之刺,不是血丹,而是本君这颗上古之心。”墨明背靠着桐峰镇残破地牌匾,看着这一片荒凉,面色阴冷,心中冷道。
兵叔等一百多号人,昨夜都因自己地冲动而陪葬,桐峰镇五百多人,都因自己地一句话陪葬。
“如果我没有选择去前线,他们就不会死!”墨明心中深深地自责,手紧紧地攥着血玫瑰之刺发出了咔擦地声音。几百年来,墨明也仅在这小小的桐峰镇中,品到了真正的快乐,真正的与世无争,但是为什么又变成了这番模样?君本有情,奈何苍生无情!君本无意,奈何与世为敌!
“蓝沁,都怪我,都怪我。”墨明低着头,虽万般悲伤,却仍在只存于心。八百多年了,墨明已经看惯了生离死别,眼泪早在数百年前就流干了,现在的他,无论多么内心多么的悲伤,都是那死灰般的冷峻面容,一副冷漠杀神的模样。
此地定然不能久留,而墨明此刻还在想,桐峰镇没了,自己又该去何方,刺月教肯定是不能回去的,一旦自己回去了,九大派的细作定然会知道,到时候刺月教恐怕是鸡犬不宁,况且现在修为全失,回去也是送死而已,只要这把神器还在手中,总有一天,金邦国,九大派,都会复出惨痛代价的!
也许,隐形埋名再去另一个地方,血丹十年之期已将至,恐怕是再也拿不回来了,功力大不及当年,只有忍,等待他日功力恢复,必定找九大派一一讨回!
正当墨明打定主意要离开时,一群官兵穿着的人出现在了墨明周围,若是从前,恐怕有人远在数里外也能被墨明发觉,但是现在只要稍有不慎,就会像一个普通人一般毫无警觉,如果不是血玫瑰之刺这把上古神器,恐怕就彻彻底底地没有战斗力了。
“请问是否是九大派中的高人?”来着试探性地问着。
“什么?我是这个镇上的守卫军。”墨明眼神中透着冰冷,浑身腥红的血色,看得那官兵直发颤。
“昨夜你是否看到过那个歼灭金邦军的高人,他去哪了?”官兵看着墨明浑身是血,打着寒颤,这才是真正从战场之上走出来的人,抖了抖身上地盔甲,清了清嗓子,问道。
“没看到,战事发生后,金邦军杀了进来,我无力抵挡,就躲在地窖里,出来就变成这样了。”
“这样啊,来人啊,快将这位战士一起带回营中安顿。”那人见墨明一身守卫军的穿着,便想着将墨明带回汉阁。
墨明想着随遇而安,反正现在也无处可去了,蓝沁,对不起,没能保护好你,我的朋友……
与桐峰镇道别之后,一路跟着这群官兵,这帮人官兵似乎只为寻找那个所谓的高人而来,几日无果后,便返回了汉阁城,墨明自然也就跟随他们回到了汉阁城。
因为墨明本身就是士兵的缘故,就被分到了护卫军中保护汉阁城外围的安全。第一次来到偌大的军营中,就被这里的一群无知的大汉狠狠地嘲笑了一把。
“这细皮嫩肉的小白脸怎么干得了这行?”
“难道是哪个大官家又派儿子来历练了?可得提防着点,别把人家惹急了。”
“恩,有道理……”
听着这群人地嘀咕,墨明是又好笑,又无奈,如果让他们知道了自己是谁,恐怕这些七尺大汉都得吓得尿裤子。自己活了这么多年了,什么样的人没见过呢?也懒得理会他们言语上的无礼了。
加入护卫军后,墨明每天跟着这群大汉巡逻,操练,却从不叫苦,反到是他们有时候会叫苦不迭,倒也令他们对墨明刮目相看了几分。
墨明曾来过汉兴城,不过那时却不是这个名字,也不是这个皇帝。汉兴国虽不善战,却也不是甘愿受欺压之国。
莫约十来天后,墨明便听到消息,汉兴已经向金邦宣战,十万先发部队已经出发,而为确保万无一失,汉兴急招三万人马赶赴前线。墨明得此消息怎能不开心,金邦国屠了桐峰镇,那他就要灭了整个金邦国,为桐峰镇报仇雪恨,为自己为数不多的好友项蓝沁报仇!
墨明马上就参加到了新军之中,并且由于墨明之前就是护卫军的缘故,就分到了一个中队长的职务给他,手下带着五十名新兵,这批人将在接下来半个月的加急训练后,赶赴最前线上阵杀敌。
五十名新兵颠三倒四地站在墨明跟前,这五十人,大多是各地的壮汉或者想要混到军中讨口饭吃的可怜人。倒是有几名壮汉虎背熊腰,站在他们面前墨明显得很渺小,几人看着这个有些稚嫩的中队长,细品嫩肉的模样,觉得奇怪,怎么会有这么弱的队长?
“我知道你们在想什么,也看得出你们并不服气,但是战场上不是你能以一敌二就能赢的,你能以一敌二,那你能打十个么?”墨明眼神中还是那么冰凉,在桐峰镇被灭后,墨明再也没有出现过曾经那和蔼可亲的眼神。
“你能吗?”墨明走到一个壮汉面前,抬头目光直视着他。
“不能。”壮汉稍有迟疑后,横了墨明一眼,不服气地说道。
墨明闻言轻声一笑,又接着说道:“战场上,真正能克敌制胜的原因有三个,一是谋略,二是斗志,三是装备,你的身体如何的强壮,都不是左右战局的因素。好的谋略能够以少胜多,激昂的斗志能够置之死地而后生,精良的武器装备能够保证战斗力的最大化。”
“我对于你们接下来半个月的训练没有任何要求,想练就练,不想练就可以休息,没有人强迫你,没有人逼你。我只管,在战场上,你死了,我们会马上抛开你的尸体,然后继续前进,当然也免不了可能还会在你尸体上踩一脚。”墨明平静地说着,似是将他们的生死置于无所谓的样子。
众人听了都稍有愤慨,纷纷心生不满,这人估计就是个毫无能力,而且贪生怕死之徒,心里都有些气不过,一个个瞠目怒视着墨明,墨明却没有理会。这些人当然不会知道,也注定一辈子不会知道,他们曾经做过问鼎天下的魔君血玫瑰的手下,虽然这不是墨明的意思。
“好了,你们可以自由安排了。”墨明说完便头也不回地扬长而去,留下五十人面面相觑地站在原地,不知如何是好。